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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喜歡塗鴨的你大展身手,發揮你的創意吧!

 

 

一、活動目的:

    培養自我主管力,是預防愛滋與藥物濫用最不可或缺的力量,通過趣味活潑的漫畫,快來表現自己拒絕毒品和性誘惑的態度與妙招吧

 

二、參加對象:

         1. 五年級~九年級組

         2. 高中()~大學()

 

三、收件日期:

    10091~1031日截止收件

   (郵寄者郵戳為憑,親送者至截止日1800),逾期恕不受理 。

 

四、主題發想:

1. 愛滋毒品 Just Say NO

2. 不好奇嘗試 遠離毒品與性誘惑

3. 快樂人生就是珍愛自己 做生命的主人

4. 拒絕誘惑有妙招

5. 其他與主題相關的自由發想

 

五、競賽原則

將防愛滋反毒的主題,用生活化與具創意的四格漫畫來表現。

(不得有暴力、不雅的文字或圖像)

 

六、比賽辦法與作品規格

1. 比賽辦法:

 1)個人參賽,每人送審作品以三件為限,得獎作品限一件,每件作品各附一張報名表。(結果公佈前不得以同一作品參與其他競賽。)

2)得獎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需簽署授權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公開發行、展覽等使用,需由本人親自簽章)

3)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投稿曾經得獎作品,或有違反相關法令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4)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2. 作品規格: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300dpi以上,完稿尺寸為橫式八開大小(長39cmX27cm),以十字均分,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黑白或彩色均可,並附上原始格式與轉檔格式JPG檔,燒錄成光碟,另須附上印出8開大小紙本作品。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八開圖畫紙大小畫紙繪製,一般圖畫紙磅數(約100磅)。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黑白彩色不拘,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不符規定者不予評審。作品不得裱框、護貝。

         

           ※ 作品背面註明:姓名/學校/科系/年級/指導老師。

 

七、  評選辦法

1. 邀請國內藝術、廣告、美術相關科系之學者專家與老師共同評選。

2. 評審日期:11月上旬

3. 評審要點:主題傳達40%  創意表現30%  美術構圖30%

4.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該獎項得以從缺

 

 

 

八、 報名方法

1. 參賽作品以郵寄收件,請於外封套註明「2011反毒防愛滋漫畫徵選」活動等字樣。

2. 郵寄地點:10646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57-2

             世界和平婦女會台灣總會

             反毒防愛滋漫畫徵選小組 收

 

 九、 獎項

 各組選取第一、二、三名各乙名,佳作各五名

 

1. 五年級~九年級組

第一名  獎學金  6,000
第二名  獎學金  2,000
第三名  獎學金  1,000
佳 作  5  獎品  禮物書

2. 高中()~大學()

第一名  獎學金  15,000
第二名  獎學金  5,000
第三名  獎學金  2,000
佳 作  5  獎品 1,000元萊爾富商品禮券

 

 十、 頒獎日期

1. 頒獎時間:1001126() 成果記者會 (暫訂)

2. 頒獎地點:臺北市NGO會館(臺北市青島東路8號)

 

十一、得獎名單公佈

1. 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會網站與部落格,並另電話或e-mail通知。

2. 洽詢電話:02-23637656#21900a.m.600p.m. ) 邱小姐。

3. 洽詢電子信箱 yujen.wfwp@gmail.com

4. 活動網址 http://wfwptaiwan.pixnet.net/blog

 

報名表 / 授權同意書  下載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者均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獎作品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一切刪改、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圖稿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獎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2. 若參賽者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等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須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3.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作品也請勿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狀,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應配合填寫相關資料、繳交收據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獎獎金依規定須扣繳20%所得稅額。

5. 所有得獎者鈞可獲頒獎狀乙面。

6.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7.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若欲更進一步瞭解世界和平婦女會-台灣總會,請至世界和平婦女會blog:http://wfwptaiwan.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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