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與鞭子並用!?
上百援交集團疑似以毒品控少女賣淫!
網路援交近年來已然演變為集團化的不法經營模式,儘管日前台北市刑大已偵破一起案件,但目前仍有上百援交集團在全台橫行!婦女救援基金會與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慈懷社會福利基金會、立法委員黃淑英於今(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這些援交集團不僅以優渥的金錢報酬吸收未成年少女從事兼職賣淫,甚至藉由各類毒品控制受害少女的行動,誘迫少女們沾染毒癮而無法重新自立,這樣的現況已不容社會與政府忽視!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表示,援助交際已從少女自行透過網路尋找客源,逐漸轉變為集團化經營的「網路應召站」形式,這些援交集團為規避警方查緝,多以「摸摸茶」、「茶莊」、「魚訊」、「鐘點情人」、「油壓/按摩工作坊」等名目,在網路上大肆招徠嫖客,只要一通電話,援交集團便能依嫖客的預算、喜好與指定地點,仲介受害少女提供性交易。依據婦援會初步統計,目前至少有上百個援交集團於網路流竄,服務範圍涵蓋全台,且多集中於台北、台中及高雄等三大直轄市地區,中央及地方政府對於查緝取締均責無旁貸!
慈懷社會福利基金會黃淑華社工員則指出,此類援交集團大多透過全台各大聊天室,或以同儕關係勸誘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行為,其代價除了每小時提供之性服務向嫖客收費700至1,100元不等的報酬外(集團則可賺取3,000元之暴利),集團幹部更可為受害少女提供各類「糖果」(如K他命、搖頭丸、安非他命等管制毒品)做為性交易酬勞!慈懷園自98年起安置輔導的82位個案中,就有多達48位曾施用毒品,這些毒品不僅令不幸少女們產生記憶力衰退、情緒易怒,更有部分個案已因使用毒品過量而導致行為瘋癲、產生幻想幻聽的症狀!此現況不僅造成當代性別平權價值觀的扭曲,更已對青少女身心發展造成極為嚴重之危害!
然而,國內對此犯罪問題的查緝行動始終不力,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志工老師劉英台指出,過去警方以「釣魚」抓網路援交的手法,屢遭誘人入罪的非議而宣告禁止,然而自內政部下令取消獎勵金制度後,檢警辦理違反兒少性交易案件數,從2008年的3,714件銳減至2009年的977件,總案量大幅縮水近75%!但網路援交問題依然猖獗是不爭的事實,不僅檢警調須研擬更符合時代趨勢的查緝方式,我們更亟需一套能落實驗證使用者身份與年齡的網路實名管理機制,方能有效令身心尚未臻成熟的青少年/少女遠離網路色情,避免遭受網路援交集團的引誘與迫害!
對於上述問題,各民間團體與黃淑英立委共同呼籲如下。
一、針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增加以毒品控制、誘惑未成年者從事性交易之刑責:
依據現行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第二項,僅規範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未來應增加「以毒品或其他相類麻醉迷幻物品利誘、控制」之相關規範,並且提高其刑責!
二、儘速建立「網路實名制」之管理法案與配套措施:
網際網路是為未來傳播科技之趨勢,然而,我國的相關管理法規卻始終止步不前,無法因應傳播科技日新月異之演進。未來應彙整學者專家意見,制定並落實「網路實名管理制度」,藉由驗證使用者身份與年齡,以區辨於網路搜尋瀏覽過程中是否可觀看限制級之網站內容,以避免過度氾濫的網路色情資訊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
三、警政應加強查緝,各大入口網站宜建立自律機制,過濾色情與性交易訊息:
相關警政單位應加強巡邏查緝,不應再以「未列入考績」或「缺乏與他國之刑事互助」等藉口推諉責任!此外,性交易在我國屬於違法範疇,各大入口搜尋網站若欲在台經營,即應遵守我國相關法制規範!未來各大入口網站應建立自律機制,以關鍵字檢索等功能過濾色情與性交易訊息,以善盡企業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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