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貧窮線,聽到人民心聲
台灣的真實貧窮樣貌


案例:小芳一家原本居住在山區,因在山區就業不易,所以小芳的父母毅然決然的離開自己所熟悉的生活環境,舉家搬到市區居住,雖然搬遷到市區就業機會增加許多,但卻因為小芳父母親的學歷僅有國中畢業,加上中高齡的年紀,導致謀職不易。然而為了家計之故,小芳的父母隨著建築業者一同到工地擔任水泥搬運工、版模等工作,工作十分吃重;小芳的父親原本就罹患心臟方面的疾病,不堪長期勞累,在民國93年間猝死,留下小芳的母親一個人照顧小芳及三名弟弟和一名年邁體衰的外祖母。

一個喪偶的媽媽,過去沒有獲得良好的教育機會,今天背負承擔照顧下一代年幼的孩子,與上一代年邁父母的責任。這樣的沈重壓力,促他使必須鼓起勇氣,申請國家的救助。殊不知因為社會救助法的規定,小芳的媽媽,因為繼承來自爸爸與叔叔共同持有的農地,而無法取得社會救助的資格。微薄的收入以及不定期的工作,使得小芳的媽媽承受強大的壓力而導致身體每況愈下,小芳因家庭的照顧需求與經濟貧困,必須面臨放棄升學、以及許多發展的夢想與機會。

這是家扶基金會在台灣所協助貧童的真實樣貌,因無法進入社會救助體系,獲得適時的經濟援助,而造成貧窮孩子失去教育機會,與陷入貧窮循環的開始。家扶基金會董事長林柏榕表示,家扶幫助的台灣貧困家庭將近2萬1千餘戶,涉及4萬3千名貧童,但卻只有9千戶可以得到低收入戶的救助資格,實在與真實的貧窮狀況不相稱,特別今年度主計處公布之資料,所得最高之組別與最低組,相差高達6倍以上,整個社會的貧富差距狀況令人擔憂,必須要有所行動,以避免貧窮對下一代所造成的教育與機會之剝奪。

針對今日行政院提出社會救助門檻之調整,林柏榕表示政府願擴大弱勢家庭之協助,是符合社會需求並樂見其成。但仍有以下任務需要持續努力,才能讓實質的幫助反映在這些貧窮家庭;
第一:貧窮是動態趨勢,我國自200年起即維持1%左右的救助比例與貧窮真實狀況不符。現在願意面對台灣貧窮問題,調整貧窮門檻,是回應社會需求的作為,盼望能持續推動,具體落實。
 
第二:截自去年,我國最低生活門檻的分類,僅區分為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以及台灣省。有鑑以台灣省9,880元代表所有省縣轄市的生活狀態,易有與實際狀況不符的情形,例如台中市與嘉義市,同屬9,880元的門檻,則對於生活支出較高的台中市貧戶,相對不利。現在社會救助法,修為改採各縣市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的60%為計算方式,符合地方性差異,應具體研擬實施辦法落實之。

第三:放寬門檻同時,亦要加強對低收入戶審查人員的教育訓練。依社助法第五條審查人員可認定對於家戶人口範圍認定,因此建議須加強低收入戶審查人員的訓練,增加審查認定的統一性,才能產生社助法修法的效益。

第四:政府應普遍落實脫貧方案。社會救助法第一條即明白指出「為照顧低收入戶級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助自立,特制定本法」。雖在社助法第15條與15-1條有規範協助低收入戶脫貧自立等相關事項,但目前除北高兩市外,地方政府多尚無實際方案執行。現在政府在修正條文中,願意強調貧窮服務方案的重要性,具有積極性的政策表現,但盼望,在具體落實上,能更加重視與加強。

最後家扶基金會董事長林柏榕期盼,政府不只要看見台灣貧窮家庭的需求,重要的是用實際的行動,落實政策。畢竟孩子的需求不能等,特別是貧窮家庭的協助工作,影響的可能是教育、人格培養以及許多發展的機會,本次調整貧窮門檻,將造福1萬2千餘戶家扶所幫助的家庭,相信對這些家長而言,這是令人激勵的消息,盼望再接再厲,將政策修訂及早落實。

若欲更進一步瞭解家庭扶助基金會,請至家扶blog:http://tfcf1017.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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