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宣導企劃部專員林玉娟

台灣每年通報的家暴案件大約有6萬件,根據研究證實,經常目睹父母間肢體或言語暴力的「目睹兒」,因為心理壓力無法排解容易有情緒困擾、自我價值感低落、偏差行為等問題,但因沒有明顯外傷,使得家暴目睹兒成為常受忽略的一個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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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時代變遷「家庭暴力防治法」也適時做了修正,去年1月23日三讀通過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正式將「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納入核發保護令的適用範圍,並將通常保護令的期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可視情況再延長;此外也擴充「跟蹤」內涵,將以電子通訊方式,持續性監控、跟蹤或掌握他人行蹤及活動的行為納入,並於加害人處遇計畫增列親職教育輔導項目,以符實務狀況與需求。

在台灣公布實施「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前,善牧早在民國86年便開始發展陪伴家暴目睹兒的相關工作,並於民國90年正式成立全台灣第一所以目睹家庭暴力兒少為主體的獨立服務中心-「小羊之家—目睹暴力兒童服務中心」,透過情緒支持接納、討論、角色演練、遊戲輔導等方式,協助家暴目睹兒面對和解決生活遇到的困擾,目前共有台北、新竹兩個服務據點以及善牧嘉義中心也有承接目睹兒服務。

「家庭暴力防治法」將「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入法保障,等於是在向社會大眾宣告:家庭暴力事件不是家務事,而是你我的事,一旦察覺身旁兒少有異狀,應發揮雞婆精神,立即撥打113家暴專線或是110,交由各地家防中心或警政人員介入處理,避免憾事發生。

如何協助目睹暴力兒童:
■  你可以是目睹兒的老師,關心、接納並鼓勵他不同空間的發展。
■  你可以是目睹兒的鄰居,發覺隔壁有家暴時,緊急通知警察介入暴力。
■  你可以是親切的大哥哥大姐姐,陪他打籃球、玩遊戲,有好心情。
■  你可以是一個宣導無暴力安全家屋的使者,提醒自己及身邊的親朋好友施暴所帶來的傷害。

認識目睹暴力兒童:
請上網搜尋:「SEE MORE目睹兒復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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