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闖紅燈

日前行政院通過《社維法》修法草案,將授權地方政府設立「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娼嫖皆不罰,等於間接地許可了性交易的合法性、承認了性工作的正當性。

身為一位婦權運動工作者,這樣的政策方向,不啻是狠狠地重傷了我們長年來為提升女性人權所付出的努力;而身為一個孩子的母親,我不禁深切地憂心,未來我們還能如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在一個「只要花錢就可以買到女性身體」的社會氛圍中,孩子們還能如何建立良好而健康的性別認知與價值?

社會價值信念的形塑過程,有賴於政策的引領、法律的規範及教育的宣導,彼此關聯性密不可分。「性別平等」向來是我國致力推動的政策方針,教育部更已將性平教育列為九年一貫課綱之重大議題,不僅期望透過教育而令孩子養成良好的性別觀念,更大力舉辦兒少性交易防制的教育宣導工作,以預防孩子誤入色情行業陷阱。然而,一旦此承認性工作合法性的《社維法》通過落實,勢必將對於性平教育的推動造成極為嚴重的衝擊。

在未來校園教育中,難道我們要向孩子宣導「出賣身體性自主以換取報酬」是一種「正確而合法」的工作嗎?難道在進行就業輔導時,要將「性工作」列為孩子們生涯規劃的工作選項之一嗎?

性交易是否合法化的議題爭論已久,如今中央政府將此燙手山芋丟給地方自理,但地方政府卻已紛紛表達不會設立專區的立場,故未來將如何發展仍有待觀望。然而,此政策已對我國性別價值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原文刊登於2011.07.16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6/today-o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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