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生活輔具用電優惠」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 補助項目:
1.維生器材:氧氣製造機、呼吸器、血氧監測儀、抽痰(化)痰類器具,包括:抽痰機、咳嗽(痰)機、化痰機(器)、電動拍痰器等4項。

2.生活輔具:電腦輔具之眼控滑鼠、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居家用照顧床(電動床)、氣墊床(不含液態凝膠床墊)…等必要性輔具。

二、 申請說明:
1.申請對象: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實際居住家中,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並使用下列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者,皆可提出申請。

2.申請時間及方式目前各地縣市政府尚未公告(目前僅台北市公告,但也尚未正式對外受理申請),相關申請詳細請依照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課)或區公所進行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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