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png壹、緣起
 一、以應用行為分析為理論基礎,提供身心障礙者之職涯探索與規劃之
   行為諮商介入服務,期待藉由實證本位,以達促進身障者在就業前
   或就業中職場生涯適應之服務。
 二、身障者在求職、就業及職場適應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到自我了解
   、職涯選擇、工作配對、心理適應、溝通技巧、工作維持能力、工
   作調適…等問題,而在這一連串的問題解決過程中,絕非短期和簡
   便的服務可以達成的,需長期且完整的專業團隊服務。

貳、目的
 一、因應個體不同需求,提供個別或團體諮商行為介入之輔導,期待搭
   配應用行為分析技術使諮商目標清楚明確、具體可行,以協助身障
   者在過程中自覺生命歷程中所要扮演的角色及所欲追求的工作。
 二、期待藉由應用行為分析使諮商介入計劃更具系統性,並透過專業輔
   導人員之行為諮商介入,促發身障者自我覺察及瞭解其就業態度及
   行為之影響,並促其引發改變和行動。
 三、希望藉由應用行為分析所強調之案主自我教導、自我管理等,促進
   身障者就業適應能力與穩定度,進而有效選擇職業,穩定就業。

参、諮商服務相關資料
 一、聯絡窗口:彰師大復諮所應用行為分析研究發展中心
  承辦人員:薛雅儷 老師
  地址:彰化市進德路1號(彰師大進德校區湖濱館2樓)   
  電話:04-7232105 分機2462       傳真:04-7211263
  ※個別諮商:預計服務6-10名身心障礙個案,每週最多進行兩次晤談
        服務,以12次為原則,每次晤談60分鐘。另針對精神障
        礙者、智能障礙者、自閉症障礙者、溝通與認知能力與
        其他身障者具有差異性者,會談次數可延長。
  ※團體諮商:預計帶領兩場身心障礙者團體,上、下半年各辦理一場
        ,每場團體將招收3-5名成員,每次團體活動時間約100
        分鐘,每場次約16次團體課程。(活動日期依每場次開
        課資訊為主)
 二、招收對象:
  (一)具晤談動機,並渴望突破生涯困境或職場困境之身心障礙者。
  (二)能持續參與晤談至個人問題得到解決而不中途退出者。
  (三)願意遵守諮商規則並參與討論者。
 三、受理服務時間:自101年1月17日至11月31日止。
 四、本中心所提供之行為諮商介入服務,暫不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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